Eve 发表于 2010-01-03 01:26:46

手錶明天就該寄到了。
八十年代生産的上海牌手表,在二十多年后終于被拂去灰塵,將要開始它單調卻又執著的行走。
淘寳上的浪琴表高仿版賣得極好。我卻是喜歡舊的上海表。
好似不向陽的葵花終于等來了那從遙遙的北方來的。
很多年前,同桌就說過我小衆,語氣裏暗示這種對特立獨行的追求也許是另一種虛榮。
百雀羚。透明的回力涼鞋。八十年代的上海牌手表。
除了那些時光沉澱的味道,我更覺得那些我所迷戀的自己的形象總是帶有些煢煢孑立的成分。
也許就像文森特在書中寫道的,像狸貓一樣,血液裏驕傲的野性和被馴服的溫順各佔一半,既希望被溫暖,又不希望被靠近。
真正重要的是,被看見,被注目,被銘記,我的特別。或者說,格格不入。
據説天秤座是喜歡暗戀和被暗戀的。也許是真的罷。記得當初Wendy曾說過,“那遠遠站著看的,還是很有Eve的風格。”
難怪當初聼鈴木圭子的那首愛的試驗會如此沉溺不可自拔。
只是簡簡單單的I see you and you see me. 僅僅如此反復回環,卻形成巨大的張力。
其實哪裏有那麽好聽。
 
少年時,我邊聼FIR邊看NANA,一如他邊聼陶吉吉邊讀村上的跌宕。
而親愛的你們所不知道的是[My Friend Joe]。
他沒有發覺她是她。他只是把她當作他。
羞怯而淳弱的他因爲她的出現而迅速成長。
而帥氣的她身上卻背負著無法獨自掙脫的枷鎖。
最後,成長了的他解救了她。
時隔十幾年再看這部電影,突然很明白爲何年幼時的自己爲何會如此認同這部電影。
因我其實是那麽地軟弱。
只是現在二十嵗出頭的我卻還是一樣地無能。
於是我想,初戀是不是只是原型的應証者而已。
 
王冰說的對。周國平說的對。
何人沒有外鶩之心呢。
 
我是不愛的。
因聖經上如此説道:
愛是恒久忍耐,又有恩慈;愛是不嫉妒;愛是不自誇,不張狂,不作害羞的事,不求自己的益處,不輕易發怒,不計算人的惡,不喜歡不義,只喜歡真理;凡事包容,凡事相信,凡事盼望,凡事忍耐。愛是永不止息。


人有Hellsing,我有High-Helled Shoes~

Eve 发表于 2009-10-04 23:57:05

教微观经济学的老梅上课相当之风趣幽默。
上到基数效用理论的时候老梅拿他的宝贝儿子举例子:“无差异曲线的原理我儿子可是五岁的时候就知道啦~有一天我去学校接他回家,出校门的时候我儿子看见小摊上有卖玩具手枪和玩具变形金刚。我儿子就要求我给他买一把手枪和一个大的变形金刚。我说,这个变形金刚质量不好,下次我们再买,今天就只买一把枪吧。这时候我儿子就说,‘这可不行,那你得给我买三把枪!’这就说明了在我儿子的心目中,一个变形金刚的效用和两把玩具手枪的效用是一样的。”
老梅这种颇为有益的上课风格一直延续到微观经济学课程的最后一部分——公共物品及其供给。
这次老梅却没再用他的宝贝儿子来调起我们的胃口。他搓了搓手掌,这样说道,“如果,马路上走过来一个漂亮的女孩,而且又穿着非常时髦的衣服,那么我们看的人,都会觉得非常得享受。而且,欣赏漂亮女孩和她的时装这件事情,既不具有竞争性又不具有排他性。我可以看,你也可以看。所以,我们可以把它假设为一件公共物品。可奇怪的是,既然你也想看漂亮女孩穿超短裙,我也想看漂亮女孩穿超短裙,为什么我们没有买一条时髦的超短裙送给漂亮女孩呢?因为如果我花钱买了一条裙子送给她,那么只要她穿,你们也能欣赏到,所以我会觉得心里不平衡。大家都这样想,自然就没有人会送时装给漂亮女孩了。这就是公共物品难以被提供的原因。那么,是否存在公共物品被主动承担的情况呢?这种情况是存在的。当个体能够从该公共物品中获得极大的效用(或者比别人都大的效用)时,他就有可能提供这种公共物品。比如说,一个漂亮女孩的男朋友就可能为她买下一条昂贵的连衣裙,因为她时常同他待在一起,使得他比别人获得了更多的欣赏效用。”
老梅的话暂且就引述到这里。
他在谈及“公共物品的潜在供给者”时似乎遗漏了衣物的主人。如果他在上文所谈及的“公共物品”是指观看具有美感或者使人获得愉悦感的事物,那么为自己购置漂亮衣物的女孩子们也可以被称作“公共物品的供给者”了(虽然在传统意义上服装是私人物品)。这就给了我遐想的空间:
提供公共物品的个人往往是因为自身能从其中获得很大的效用。服饰之于个人有保暖、遮羞、美化三种作用。前两种效用只能被穿着者所占有,而第三种效用的直接占有者其实并不是穿着者而是观看者。
于是我想到了中国古代那病态的三寸金莲。欧洲中世纪那让人窒息的腰封。以及。现在那些后跟细长细长的高跟鞋。如果说前两者的少女都只是受制于传统而被迫接受,那么后者呢。
吃夜宵。睡懒觉。翘二郎腿。不涂防晒霜。这些都对我们的健康构成了危险,但是我们常常遗忘,因为短期内我们感觉不到任何伤害。
而高跟鞋呢。穿着它行走就像是背弃了海洋的小美人鱼,每一步都仿佛踏在钻心的碎琉璃上,却还要换上优雅的神情翩跹起舞,绝不让王子看出丝毫破绽。
你们呢。你们心中也有那么一个可以让你们义无反顾的王子吗。
我喜欢衬衫,喜欢铅笔裤,是因为美。但是它们不曾给我带来疼痛。她喜欢连衣裙和长筒袜,也是因为美。但是它们也不曾给她带来疼痛。
你们呢。你们的双脚也不曾像灰姑娘的姐姐穿上水晶鞋时那样疼痛吗。
是他人的目光开辟了你们的存在空间。而你们甚至不惜用疼痛去换取这片刻的存在感。
或者说,你们是你们通过他人的愉悦,感知了自己的价值,便也因而感到快乐。
——这难道不正是集体主义之要义吗?不也正是功利主义伦理观的核心吗?
可以肯定的是,穿高跟鞋既不是出于人的天性,也不是出于绝大多数人的直接偏好。那么按照康德的理论,为了让观者得到美感效用而做出牺牲的人们,具有了较高的道德价值。
       而穿平底鞋的我,仅仅是出于自己的偏好。我所谓的“不为取悦他人而折磨自己”的姿态,也许不过是精神分析学派所言的“自我”的“合理化”机制而已。

伍月。伍个月。

Eve 发表于 2009-05-14 16:45:44

首先是一个故事。一个听来的故事,真实的故事。

一个女孩子,小时候是被爷爷奶奶带大的,和父母不太亲近。大学学的是医学。认识了一个男孩子,后来成为了她的恋人。纵不知是安定平稳抑或是跌宕起伏,却也一起走了整整六年。这一年,他想,男大当婚;她想,女大当嫁。于是,她带着他去见了和自己不怎么亲近的父母。她那穿着得体的母亲微微地抬起了下颚,皱了皱精心修剪过的眉。原因是,他有肝病。她不依。她母亲站起来,做了一个威胁决裂的手势。于是她沉默了。他带着那不能被治愈的疾病离开了她,也许,不仅仅是肝。

顺从了母亲的她,继续在医药公司过朝九晚五的生活。两年的时间,一直拒绝所有的感情。后来,却与上司发生了关系。对方是已有妻室的男子。被揭发的八卦迅速填充了人们的闲暇。她便生活在这不是流言的蜚语之下。

后来的某一天,她去药库取了一种药。她回到自己的房间,把它们如数用清水送下。她倒下在百叶窗的光与影之中,阳光有着被撕裂的表象。

他们都说她傻,学医出身却选择了如此疼痛的方式。

而事实上,她本不追求安谧的结局。

因在那千百种药中,她取的,仅仅是肝药,仅仅,是肝药。

 

 

那天晚上不知道是因为在回味这个故事所以把三四年前听的Tori Amos翻出来听还是因为在听Tori Amos的歌所以不可遏止地在回想这个故事。当时觉得格外难过,就哭了。

在家的三天时间,我在阅读圣经的新约。被罗马书和哥林多书中的一些句子所打动。知道吗,当时我是多么想用Marco的原木色铅笔把那些字字珠玑的句子抄写下来,寄给你。

但是那些被我视作金科玉律的准则,到底被自己践行了多少?康德头顶上的的星空和心中的道德律为什么不能够在生活中发挥出它们应起的作用?感动的真实性和践行的虚无性不正印证了昆德拉所言的“媚俗”么!

我又想起了那些长大了的女孩子们,也许是你,也许是我。那些所谓的纯精神的理想有多大程度上是建立在媚俗之上呢。人的肉体性,是不可能被抹杀的,这源自于触觉的永恒性。人是通过触觉才意识到自己是物质的存在,即肉体的存在。除了触觉以外的所有感官都可以被关闭(闭上眼睛,屏住呼吸,塞上耳朵等等),但触觉不可能被根除。存在感可以通过被注视,被倾听,被阅读所获得。但触摸,是强化肉体存在感的途径。所以,只要我,或者你们,还眷恋着和家人朋友恋人十指相扣的手,相互攀附的臂膀,便无法摒弃肉体性的欲望。

媚俗具有普遍性。

所以也许,对她的同情中也混杂了对自己的同情。